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1月25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宁波市鄞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吴超代检察长代表区人民检察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检察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在中共鄞州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鄞州区高质量打造现代化滨海大都市首善之区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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