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兆波请求辞去宁波市鄞州区
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
(2021年11月26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组织安排和工作需要,王兆波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请求辞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兆波提出的辞去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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