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鄞州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设立鄞州区选举委员会的决定
(2021年10月20日宁波市鄞州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第十条和《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决定设立鄞州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鄞州区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杨慧芳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主任:翁 敏 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严仕恩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童丹霞 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胡开通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委 员:蔡建泓 区人大办主任
胡光飞 区委办副主任
金建永 区政府办副主任
林 敏 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俞林明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李明阳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直属机关工委专职副书记
张绘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钱范杰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吴敏刚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黄文波 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赵 敏 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柯 伟 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
夏红霞 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
陈德全 区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委主任
张 洪 区公安分局政委
邱爱民 区民政局局长
夏国芬 区司法局局长
水黎明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邵英豪 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忻春意 团区委书记
忻明飞 区妇联主席
区选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任办公室主任,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任副主任。新一届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结束后,选举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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